經濟部檢驗局公告:110年6月30日前「貯備型電開水器」商品之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證書換發

經濟部檢驗局請公會向業者宣導於110年6月30日前儘速向檢驗局辦理「貯備型電開水器」商品之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證書換發,屆時未符合者,檢驗局將廢止其商品驗證。
未符合公告修正後檢驗標準(增加CNS12623相關規定)之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證書,證書名義人應於110年6月60日前提供CNS12623檢驗標準型式試驗報告及技術文件向檢驗局申請換發證書,逾期未換證者,檢驗局將依商品型式認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款或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9款規定廢止其商品型式認可或驗證登錄。
前揭商品公告內容可至檢驗局網站首頁/焦點消息/業務公告項下查詢
(網址:https:www.bsmi.gov.tw/wSite/lp?ctNode=8322&CtUnit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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