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「第29屆小巨人獎選拔表揚活動」

為拔擢在國際市場具高度競爭力之中小企業,鼓勵其以國內為主要經營基地,積極開拓國際舞台,健全企業營運管理,發揮中小企業「小而美」之精神,足以作為國內中小企業之典範,予以公開表揚。

第29屆小巨人獎選拔
一、受理期間:自115年4月7日00:00至6月5日18:00止(系統於6月5日18:01自動關閉)

二、參獎資格:
(一)凡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者,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(計算基準:114年5月至115年4月之勞保平均人數),並符合前述表揚目的之中小企業。
(二)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企業設立登記時間至少3年(含)以上(於民國112年5月30日前成立者)。
(三)出口比重或出口金額(參選資格需符合其中一項標準)
1.資訊電子、金屬機電、民化生技組:
前一(114)年出口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5%以上或前一(114)年出口金額2億5,000萬元以上。
2.綜合服務組:
前一(114)年服務貿易出口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25%以上或前一(114)年服務貿易出口金額3,000萬元以上。
(四)企業財務狀況健全,最近3年(112、113、114)其中至少2年有稅前獲利,且截至114年底無累積虧損者。
(五)企業具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符合參選資格:
1.企業或其負責人有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
2.有發生重大勞資爭議、重大職業災害,或違反其他主管機關相關法規同一法條,處分達3次以上或經移送判刑確定者
3.外國公司在臺設立之分公司
4.於5年內曾獲本獎項或曾經撤銷獲獎者
5.本年度已參選國家磐石獎者

三、報名方式:
採線上辦理。

(一)參選企業需由政府機關、工商及社會團體、金融及學術研究機構、徵信機構或中小企業聯合輔導機構之推薦參選(請檢附推薦書),自行參選者不予受理。
(二)至本獎項報名網站(https://www.sme.gov.tw/award/masterpage-rsa)進行報名作業。

四、作業時程:
評選作業:9月底完成
得獎名單:11月底公布

五、參獎實益:
(一)提供專業經營體檢機制,協助企業優化治理與營運模式,強化整體競爭體質。
(二)公開頒獎表揚,提高企業曝光度與市場能見度,擴大品牌影響力。
(三)強化經營附加效益,提升品牌價值,並有助於吸引融資、投資及鏈結政府資源。
(四)透過獎項聯誼會辦理多元交流活動,拓展優質人脈網絡與合作契機。

六、聯絡窗口:
小巨人獎評選工作小組(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)
地址:10013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4號13樓之1
電話:(02)3343-5412;傳真:(02)3343-5422
E-mail:monaliu@mail.management.org.tw

七、主辦單位:
經濟部

八、執行單位:
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、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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